回顧模擬審判,前瞻國民參與審判上路

國民法官法(下稱「本法」)即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,這個新制度因為引進卷證不併送與當事人進行為主、高度集中審理及一個事實審等新制,建構出一個迥異於現行刑事訴訟法(下稱「刑訴法」)架構之訴訟模式。
鑑於本法全文僅113條,明顯不敷所需,立法者乃明定以刑訴法補充本法之不足。惟,本法採徹底當事人進行之對抗式訴訟模式,並配合採取卷證不併送,與刑訴法所採改良式職權/當事人進行、卷證併送之訴訟模式,本有天淵之別,欲將刑訴法「插枝嫁接」於本法,以濟本法之窮,在抽象的理論層次上固可輕易想見其艱,但具體而言,於個案實際適用時會因「異體移植」而發生何種排斥作用、窒礙難行?即有賴實際操作經驗。由於本法的規範密度明顯不足,因此探討刑訴法「異體移植」於本法可能會發生之排訴問題及如何因應,就格外重要。
自本法2020年8月12日公布以來,全國各級法院即密集舉辦模擬審判。除讓實務工作者得以盡快適應新制外,也在從中找出新制運作時可能會發生的問題,進而及早處理。如今本法施行在即,檢視迄今之模擬審判是否已曝露「異體移植」可能發生之排斥問題,即有其意義。本文即根據筆者個人的實際參與經驗進行探討「異體移植」可能發生之排斥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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