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鑑定大進步 測謊不得作為證據研究出版 2019-03-05受測者的生理變化和有無說謊之間,並無法認為具有當然的關聯性。因此,司法院的刑事訴訟法鑑定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明示,測謊的結果不能作為證據。 https://www.cogitobar.com/wp-content/uploads/logo3.png 0 0 義謙法律事務所 https://www.cogitobar.com/wp-content/uploads/logo3.png 義謙法律事務所2019-03-05 19:43:072019-12-03 12:51:11刑事鑑定大進步 測謊不得作為證據